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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2月,在生日的一個禮拜後,在情人節之前,我們結束了兩年半的交往關係。
雖然是我下定了決心提分手,但說不難過是不可能的,只能說我沒有那麼難過。
問我還好嗎?我也只會回答:還好。
但我也只是還好而已。
即使我已經沒有那麼容易想起他或想起過去,
我也只是還好而已。
我還沒有好到可以跟他見面,
甚至是看到他的名字被tag出現在facebook,
然後tag他的人還是知道我的狀況的朋友。
我知道你們也是朋友,
但是,
可以暫時饒了我嗎?
我沒有大家想像的那樣,很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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